贷款审批时限

信息来源:塔城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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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在申贷人提交相关资料齐全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对审核存有疑议的,审核时限可以延长。如存在骗贷行为疑议的,管理部上报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后可视具体情况适当延长审贷期,在资料核实和处理期间不受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承诺对业务办理时限的限制。

2、符合贷款条件准贷的,申请人在5个工作日办理完成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手续齐全的当日受理,3日内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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