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执行喀什地区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一级预警的通知

信息来源:喀什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2022年0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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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按照《喀什地区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预警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近期监测我区住房公积金存贷比基本控制在85%,资金净流量为负,资金运行比较紧张,经中心研究决定,从2022年9月1日继续执行资金运行风险一级预警,执行期暂定至2022年9月30日。执行期间,各管理部务必严格按照一级预警调控措施执行,请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特此通知。

喀什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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