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乌鲁木齐中心”)第二党支部获得“乌鲁木齐市直属机关‘五个好’标准化规范化党支部”荣誉称号,这是乌鲁木齐中心第二党支部坚持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所取得的成果。
今年以来,乌鲁木齐中心第二党支部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推动党务和业务深度融合为切入点,设立“党员示范窗口”,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探索“党建+业务”模式,深度融合党建和住房公积金业务工作,打造具有鲜明住房公积金特色的基层党组织。

全体党员在大会上宣誓。
“党建+主动服务”。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常态化开展“主动服务”“上门服务”“引导服务”“预约服务”,持续组织住房公积金服务“进单位”“进楼盘”“进家庭”等系列活动,努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同时,采取电话联系、实地走访等形式,对辖区内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提供全程跟踪服务,做到“办事有依据,工作有温度”。
“党建+推动发展”。贯彻落实推进经济稳增长一揽子政策措施,认真落实“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70万元调整为80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倍数由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调整为15倍”“再交易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降低至20%”“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发放时限压缩至自贷款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改革”“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等惠企利民措施,为支持缴存人住房消费做出积极贡献。
“党建+凝聚人心”。采取“四结合”工作法,着眼于思想引领与人文关怀相结合、保障权利与发扬民主相结合、改进作风与廉洁从政相结合、提升素质与服务中心相结合,致力于解决党员干部在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和执行能力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助力党员干部在思想上的高度统一、作风上的务实优良、素质上的不断提升,为有效推动各项工作发展夯实队伍基础。

党员示范窗口工作人员为职工办理业务。
乌鲁木齐中心党总支将认真抓好《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贯彻落实,进一步量化细化评定标准,落实党支部联系点制度,抓好示范点培育,持续推进“五个好”标准化规范化党支部建设,以党建引领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帮助更多缴存人实现住房“安居梦”“宜居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