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中心:违规提取“零容忍” 依法守牢“安居钱”

信息来源:巴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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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巴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巴州中心”)且末管理部工作人员在审批提取业务时,成功发现并停办一笔违规提取业务申请,切实维护了广大缴存人的合法权益。

据悉,该缴存人以单身无房身份申请办理租房提取业务,提交了离婚证等材料,工作人员进入数据共享平台核实其婚姻信息,发现其已婚。为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工作人员与民政、法院等部门进一步核实,缴存人未离婚。经与不动产中心核实,其配偶在本地已有房产,不符合租房提取条件。

在工作人员耐心教育引导下,该缴存人承认自己利用假离婚证违规申请租房提取业务,并意识到该行为的严重性。按照巴州中心《关于对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实施相关措施的通知》,且末管理部将其住房公积金账户拉入“黑名单”以示警告,限制其一年内不得办理提取和贷款业务,并将假证交由相关部门处理。

且末管理部特此提醒广大缴存人,依法依规使用好住房公积金,切实维护个人信用。若提供虚假材料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将依法依规限制缴存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违规提取未遂者,将其纳入住房公积金账户“黑名单”,期限为一年;对违规提取者,责令限期全额退回,冻结住房公积金账户三年,对逾期仍不退回者,冻结住房公积金账户五年,记录违规行为,公示其违规信息,实施联合措施。

广大缴存人在办理相关业务前,可致电12329服务热线或到管理部柜台咨询,也可通过官方网站等渠道进行查询。依照相关规定提供合法资料,通过合法渠道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杨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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